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屠宰技術支撐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工作總站:
為有效預防牛羊屠宰企業相關人員感染布魯氏菌病,保護從業人員健康,保障牛羊屠宰企業安全生產,我中心組織制定了《牛羊屠宰從業人員布魯氏菌病防護技術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加強宣傳培訓,指導牛羊屠宰企業科學做好防護工作。
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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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
牛羊屠宰從業人員布魯氏菌病
防護技術指南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牛羊屠宰企業從業人員感染布魯氏菌?。ㄒ韵潞喎Q“布病”),保護員工健康與生命安全,實現屠宰企業安全生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南。
一、加強組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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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屠宰企業應制訂布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圍繞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明確負責人和相關部門職責,履行主體責任。應建立布病防控相關管理制度,包括排查、日常管控、防護用品保障、消毒及效果評估等,并按要求嚴格落實。
(二)建立上崗員工健康管理制度
1.牛羊屠宰企業應組織屠宰技術人員和獸醫衛生檢驗人員以及其他可能與牛羊產品接觸的人員開展上崗前健康檢查(含布病檢查)。
2.應建立上崗員工健康檔案,切實掌握企業員工健康狀況。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健康檢查和布病檢查,并取得健康證明。
3.每日上崗前實行“體溫+癥狀”異常報告,發現疑似患者,應及時送醫;發現確診布病的,應及時報告,調離崗位,進行治療。
(三)加強宣傳培訓
1.新員工上崗前應完成崗前培訓。
2.牛羊屠宰企業應制定布病防控培訓計劃,每年定期對員工,特別是高風險崗位人員進行布病防治知識培訓,提高防護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培訓內容應包括布病傳播途徑、臨床癥狀、防護措施、報告流程、危害等知識。
二、強化防護措施
(一)環境控制
1.屠宰生產區應劃分非清潔區和清潔區。非清潔區(待宰圈、隔離圈、急宰間、病畜無害化處理間、糞便/廢物暫存間)應設置于廠區下風向、地勢較低處,避免污水、污染物擴散至其他區域。
2.屠宰車間應具備良好的通風系統,保持空氣流通,降低氣溶膠濃度。
3.屠宰和分割車間所在廠區不得設置污水排放明溝。
(二)源頭把控
1.牛羊屠宰企業進廠(場)屠宰的牛羊應附有有效的檢疫證明,畜禽標識符合國家規定,臨床檢查健康。
2.牛羊臨宰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待宰靜養,待宰期間,應做好健康檢查。
3.牛羊屠宰企業在待宰期間或屠宰過程中發現牛羊染疫或疑似染疫的,應當立即向所在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者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并采取停止屠宰、隔離等控制措施,同時告知駐場官方獸醫。
(三)崗位風險分級
1.高風險崗位:活畜接收、刺殺放血、剝皮、檢驗檢疫、內臟處理、病死畜及病害畜產品無害化處理。
2.一般風險崗位:胴體分割、冷庫、包裝、深加工等。
3.牛羊屠宰企業應根據不同崗位風險等級,制定差異化的防護要求。
(四)個人防護裝備使用規范
1.基本要求:個人防護用具應專人專用。所有人員進入生產區應穿戴手套、醫用口罩或面罩、工作服、工作帽、防水圍裙/罩衫、膠靴。穿戴前應檢查所有防護用具是否完好。
2.手部防護:應佩戴防切割、防穿刺的橡膠或乳膠手套。手套如有破損,立即更換。
3.面部/呼吸道防護:高風險崗位(如開膛、無害化處理等)應佩戴符合標準的防護面罩(或防護眼鏡+口罩)。在進行可能產生氣溶膠的操作(如高壓沖洗、骨鋸切割)時,應佩戴N95及以上級別的防護口罩。
4.穿戴與脫卸流程:手部清洗消毒-佩戴內層一次性手套-佩戴一次性口罩-戴工作帽-穿工作服-穿膠靴-佩戴面屏/護目鏡-佩戴外層一次性手套。
工作結束后應按“先外后內”順序脫卸防護用具:手部、鞋靴消毒-脫工作服(卷成球狀,外層向內包裹污染物)-脫膠靴-脫外層手套-手部消毒-脫面屏/護目鏡-脫工作帽-脫一次性口罩-脫內層手套-用“七步洗手法”洗手(流動水+肥皂,至少20秒),脫去防護用品時應注意避免皮膚直接接觸到防護用品上的污染物。一次性防護用具應脫于指定位置,按國家規定集中處理,非一次性防護用具使用后按規定進行徹底清洗消毒。
(五)安全操作規范
1.生產區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清潔,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
2.嚴禁在車間內飲食、吸煙、用手觸摸口鼻眼。工作服不得穿出生產區,不同生產加工區域或不同崗位人員不得串崗。
3.使用專用工具,規范操作,避免銳器損傷。推行使用工具代替手直接接觸動物組織。
4. 對病變組織、疑似感染畜的處置應在指定區域進行,避免污染擴大。
5.工作前手部皮膚如有傷口,應用防水敷料嚴密包扎后,并佩戴雙層手套。
(六)消毒
1.消毒原則
1.1優先選擇對工作人員、活畜、設施設備損害小的消毒方法進行消毒。
1.2根據消毒目的和被消毒物體的特性選擇消毒方法,優先選擇物理消毒法。采用化學消毒法時應選擇對病原微生物殺滅作用強、在環境中殘留性低、對產品無影響的消毒劑。
1.3密閉空間的表面、室內空氣、不宜浸濕的物品,宜采用臭氧、紫外線、熏蒸等方式進行消毒;皮毛和骨等產品宜采用熏蒸法進行消毒。
1.4消毒劑應定期更換使用,確保消毒效果。
2.環境消毒
2.1應制定定期清洗消毒計劃。對運輸車輛、待宰圈、屠宰車間地面、操作臺面、工具、冷庫等進行徹底消毒。推薦使用對布魯氏菌有效的消毒劑(如含氯消毒劑、過氧乙酸等)。
2.2廠區、主干道、車輛通道、停車區域、卸載平臺等場所清洗后消毒,宜采用2%-3%的氫氧化鈉溶液或有效氯含量7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劑等進行消毒。
2.3待宰圈空圈后,應對圈舍地面、墻壁等用水沖洗干凈后消毒,宜采用2%-3%的氫氧化鈉溶液或有效氯含量7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劑等進行消毒。
2.4屠宰和分割車間每日工作完畢,應先用不低于40℃溫水沖洗,再分別對車間不同部位消毒,作用0.5小時以上,然后用水沖洗干凈,不同部位消毒方法如下:
a.地面、墻壁、通道以及經常使用或觸摸物體表面應采用有效氯含量30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等進行消毒;
b.放血道及附近地面、墻壁應采用有效氯含量7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劑等進行消毒;
c.排污溝應采用有效氯含量100mg/L以上的含氯消毒劑等進行消毒。
2.5預冷間和0℃-4℃產品儲藏庫的產品每清空一次,應采用有效氯含量300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劑等進行消毒。
冷庫應每年至少徹底消毒1次。消毒前應先將冷庫內的物品全部搬空,升高溫度,用機械的方式清除地面、墻壁、頂板上的污物和冰霜,有霉菌生長的地方應用刮刀或刷子仔細清除。采用0.5%過氧乙酸溶液等毒性殘留低、安全性高、綠色環保性強的消毒劑熏蒸消毒或采用臭氧消毒,不得使用劇毒、有強烈氣味的消毒劑。消毒完畢后應通風換氣,驅散消毒藥物的氣味。
2.6更衣室應采用有效氯含量200mg/L-300mg/L的含氯消毒劑每天消毒1次,工作結束后用紫外線進行消毒,持續作用時間不小于2小時。
3.設備消毒
刀具、托盤、掛鉤等器具應經不低于82℃的熱水一頭一消毒,刀具消毒后輪換使用。分割刀具每批次使用后用不低于82℃的熱水消毒。
屠宰和分割車間設備等物體表面應在每班工作結束后先用不低于40℃溫水沖洗,再采用有效氯含量200mg/L-3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最后用不低于40℃溫水沖洗干凈。
4.人員消毒
勤洗手、正確洗手。在接觸動物及產品后、脫卸個人防護裝備后、進食前應嚴格按照“七步洗手法”進行手部清洗消毒。
生產結束后,應將工器具放入指定地點,清洗雙手并消毒后,更換工作衣帽、鞋靴,方可離開生產區。
5.防護用具消毒
工作服、帽清洗后應采用200mg/L-300mg/L的次氯酸鈉溶液、0.5%過氧乙酸溶液等浸泡消毒。膠靴、圍裙等橡膠制品,每班工作結束應先清洗后再采用有效氯含量600mg/L-7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
6.消毒效果評價
屠宰企業應每季度至少一次在待宰圈、血槽、內臟處理區、運輸車輛進出口等高風險區域采集消毒后的環境樣品,進行消毒效果評估。消毒效果達不到要求的,應優化消毒方式方法。
三、暴露后的應急處置
(一)應急處置流程
發生暴露后,從業人員應立即停止作業,按以下流程處置:
1.皮膚接觸: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沖洗。
2.黏膜暴露(眼、口鼻):立即用大量生理鹽水或清水反復沖洗。
3.銳器傷:立即在傷口旁由近心端向遠心端輕輕擠壓,盡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動水進行沖洗;禁止進行傷口的局部擠壓。沖洗后,用75%酒精或0.5%碘伏進行消毒。
(二)報告與醫學評估
1.所有暴露事件應立即報告企業質量安全負責人,并通知駐場官方獸醫,記錄暴露情況,盡快安排暴露者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職業暴露評估和醫學觀察。
2.屠宰企業發現人員布病感染,應按規定及時向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報告。